中國江蘇網6月5日訊(記者米格)四車追尾的交通事故,最後一輛車全責,但是最終靖江交警高速一大隊作出的責任認定書中,卻要第一輛車和第三輛車通過無責險承擔傷者1000元的賠償責任。既然無責,為何還要賠錢?無責車主不幹了,向中國江蘇網投訴。
  4月30日中午,陳怡(化名)駕車在江蘇江陰大橋上遭遇4車追尾車禍,幸運的是他是第一輛車,當時第四輛車的車主很主動地表示自己是全責。
  據陳怡介紹,交警到達現場後,將四輛車帶下高速,進入高速交警一大隊處理。當時事故的第二輛車上有人說脖子不舒服,就去了醫院。由於車主不齊,交警大隊未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。但是交警表示事故責任很明顯,等車主到齊後認定責任,第四輛車一賠四。
  大家等了兩個多小時,去醫院的車主還沒有回來,第三輛車是當地車,找了當地朋友代理此事後就離開了,陳怡與第四輛車的車主也急於離開。
  在此間隙,邊上“正前汽修”的男子李彬上前與陳怡兩位車主攀談,李彬表示願意幫助代理所有處理事宜,可以簽訂委托代理書,車主修好車後發票寄給李彬,李彬把錢打給車主。
  陳怡回家心切,見第四輛車車主已經寫了委托書,並註明瞭自己是全責,陳怡也就放心了,將處理事宜放心地委托給了李彬。
  一直到5月19日,陳怡的車修好了,電話詢問李彬處理結果時,被告知第二輛車人員受傷的1000元費用由陳怡和第三輛車無責任賠償。
  記者看到了這份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。認定第四輛車全責,並註明“經各方共同請求調解達成一致”,第二輛車傷者的醫療費用由第一輛車和第三輛車無責險承擔1000元。
  “說共同請求調解達成一致,這完全就是沒有的事情,離開交警大隊後李彬根本沒有和我再聯繫過,沒有征求我的意見。”陳怡說:“現在修車的錢是次要的,主要是糾結這個無責賠償的認定上。”
  既然事故認定無責,為什麼還要賠償?今日,記者向南京市交管局尋求幫助,一名交警大隊的教導員聽說這個處理決定後說:“這個修理廠不是瞎搞嗎,沒有和車主溝通就這樣處理,車主可以不認,保險公司也不會認的,保險公司只認事故責任認定,有責任才賠錢,從認定書上看,交警部門避開了責任,說這是四方協商一致的結果,當然也不排除修理廠和保險公司有瓜葛,這個是公開的秘密。”
  該教導員說,其實這樣的賠償方式也不能說不行,雖然從法理角度說是不能這樣做的,但是在交警日常工作中也還是有出現過,這主要是針對有些傷者實在太窮,出於人性化考慮,讓無責的車主走交強險賠償一部分,以化解矛盾,但是前提是保險公司願意承擔這樣的社會責任。
  那麼,既然沒有四方協商一致,這個處理決定是怎麼出爐的呢?記者今日找到了李彬。
  李彬一聽記者問這個事情,馬上就說第二輛車主已經放棄索賠了,不存在1000元賠償的事情了。李彬說:“車主無責險賠償那是法律的問題,處理決定是交警作出的,和我無關,我只是代理辦事,跑腿辦手續。”在記者追問下,李彬表示確實沒有和車主溝通過,他說既然是接受了車主的委托,他就可以決定一切並不和車主溝通。
  在採訪過程中,李彬表示受傷車主就算不放棄索賠,這1000元錢也是由他李彬來支付,不用保險公司賠付,而且陳怡修車的錢也由他支付,所以請記者不要再追問無責險賠付的問題。“那你這是在做好事嗎?”記者問。“是的,我就是在做好事。”李彬回答。  (原標題:江陰大橋四車追尾 靖江交警高速大隊認定無責車主賠償傷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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